活动注意事项:
1、本活动计算交易金额均以单张卡片(主卡及独立附卡)为单位,且不含公务卡、国航卡;
2、交易月均指自然月:2006年9月1日6:00-2006年9月30日24:00;
3、最终奖励计分点数将于活动结束后的次月回馈到持卡人主卡账户,附属卡的交易计入主卡账户;
4、本活动刷卡交易均只能产生积分的交易。每RMB1元或HKD1元消费积1分,美元1元积8分。汽车、房地产销售、批发类交易、公立学校、医院、电信、金融、保险等刷卡交易不计算积分;
5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,中信银行保留对本次活动条款解释的权利。中信银行有权根据需要修订本规定,并经相关途径(如中信银行网站、账单、短信等)公告后生效。